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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灾害的防护与救援
  

  化学灾害是指有毒有害的化学物品在生产、使用、经营、贮存和运输过程中,由于人为或自然的原因,引起泄漏、污染、起火、爆炸,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故。
  (一) 常见的化学危险品
  常见的化学危险品按其对人体的伤害,可分为三大类:
  ·刺激性毒物:刺激或灼伤皮肤、呼吸道和眼睛等,如氯气、氨气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等。
  ·窒息性毒物:这类毒物主要侵入人体血液后,造成人体组织缺氧,如一氧化碳、氰化物、硫化氢等。
  ·神经性毒物:对神经中枢有麻痹作用,如苯及苯的衍生物、氯乙烯、二硫化碳、有机磷农药等。
  (二) 化学毒物侵入人体的途径
  ·呼吸道吸入----通过肺进入血液循环。
  ·皮肤渗透-----透过皮肤进入体内。
  ·消化道食入----经口腔进入人体。
  ·刺激或灼伤眼睛。
  (三) 化学危险品可能引起的伤害
  ·刺激眼睛----流泪、红肿、甚至失明。
  ·损伤呼吸道----咳嗽、呼吸道炎症、水肿。
  ·灼伤皮肤----红肿、溃疡、糜烂。
  ·麻痹神经----眩晕、恶心、昏迷。
  (四) 严防发生化学事故(灾害)
  了解你所使用的化学危险品的特性,不盲目操作,不违章使用。
  妥善保管好你身边的化学危险品,做到:
  ·标签完整、密封保存。
  ·避热避光,远离火种。
  ·不要存放在居室内,包括汽油、农药等。
  ·乘坐车船(飞机)时不准携带; 谨防幼孩误食农药、灭鼠药品。
  (五) 化学事故(灾害)的报警
  一旦发现化学事故,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警。上海地区报警电话是“119”,同时向所在地区的民防办报告。
  (六) 化学事故的个人防护
  一旦遇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化学事故,要迅速采用常备或就便的防护器材保护自己。
  ·保护呼吸道可用:湿毛巾、湿口罩、防毒面具。
  ·保护皮肤可用:雨衣、手套、雨靴。
  ·保护眼睛可用:防毒眼镜、游泳潜水镜、开口透明塑料袋。
  · 迅速向侧风或侧上风方向转移。有条件也可转移到有滤毒通风的人防工事内。来不及撤离,可躲在结构较好的多层建筑物内,堵住明显的缝隙,关闭空调机、通风机等,熄灭火种,人员尽可能在背风无门窗的地方。离开染毒区域后,脱去污染衣物,及时进行洗消。
  ·必要时应到医务部门检查或诊治。
  (七) 化学品误入眼睛中的救治法
  一旦化学品误入眼睛中,切忌揉搓,也不能闭着眼睛。 应该立即在水龙头下冲洗;或者用一盆干净的凉水,把头放入水中,在水中眼睛忽睁忽闭,隔三五分钟更换一盆水,重复上述动作。 有他人在旁边时,可以让患者侧侧卧,不断用凉水冲洗患者眼睛。上下拉开患者眼睛(眼皮),从眼角处向眼球慢慢倒水,反复冲洗几次。若仍不见好转,应送医院处理。
  注意:除非有医嘱指示,不可用解毒剂或其他化学品冲洗眼睛。
  (八) 误食化学物品的急救法
  一旦误食化学物品,应立即设法催吐。
  ·若误食的化学物品为酸性,则可服用大量牛奶和水,促使其呕吐。
  ·若误食的化学物品为碱性,则可服用牛奶、醋和大量水,促使其呕吐。
  应送医院急诊治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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